本报讯 王纪洪 记者万菁报道:3月2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记者发稿时,南昌、宜春均已出台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其余设区市和53个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已全部启动垃圾分类工作。

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已全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城区原生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零填埋”。此外,还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省生态文明评价考核、文明城市创建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