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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强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全国政协委员徐自强已经连续多年围绕医疗行业献计献策。今年两会,徐自强将目光聚焦农村“新农合”缴费问题,带来一份《关于建立强制性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提案》。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徐自强表示,强制参保“新农合”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基本卫生服务、抵御重大疾病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新农合”已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主要为老人、学生等非职工群体。与之平级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主要为职工。因为习惯原因,谈及农村居民参加医保时,实践中仍较多使用“新农合”的说法。为与提案内容统一,本文也暂称“新农合”。

缓解农民因病致贫

徐自强表示,自从2003年我国实行“新农合”试点以来,“新农合”这种具有我国特色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农民的基本卫生服务、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说,“新农合”现在是自愿参加,很多时候通过村干部上门做解释工作,村民才参保。由于诸多原因,在部分农村,少数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家庭是选择性缴费,只是对年老、有疾患的人缴费。对于没参保的村民,一旦生场大病,不能走“新农合”报销,可能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所以他建议,由原来的自愿参保改为强制性参保,除了国家政策规定的少缴、免缴个人参保费或已经购买了其他类别的医疗保险费以外,一律按照相关政策缴纳保费。

徐自强认为,由“自愿”改为“强制”的时机已经成熟了。其一,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是全民强制性参加医疗保险,按照收入比例缴纳,但享受同样的报销福利。其二,我国的台湾地区、港澳特别行政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都是强制性参加健康保险。其三,乡村振兴战略,农民是主体,农民的健康是关键,只有全民健康,才能全民小康。其四,我国农村脱贫攻坚战取得了战略性成果,实现了全民小康水平,绝大多数农民在经济上有能力支付基本保额;极少数特殊人群,如建档立卡低保户、残疾人等,国家已经执行了全免政策。其五,在法律上具有法理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就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日后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提供了法律空间。

他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强制性保险,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是非强制性,对农民强制性参加“新农合”,是农民抵御疾病风险、保障健康而履行的义务,不能理解为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违背了“自愿”的有关法规条款。

可依地域分档次缴费

徐自强认为,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家庭来说,每年要缴纳上千元医保费确实负担很大。个别特殊情况的困难户,可以通过建档立卡,政府免缴,或通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新农村合作社帮助解决,或鼓励爱心人士联结对子帮扶解决。

从全国范围看,他觉得可以依地域分档次缴费: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分西部、中部和东部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3个档次;根据实际经济收入情况,在同一个地域,城乡结合部与边缘山区分为不同档次缴纳保费。

他强调,国外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险是按照月收入缴纳,富人多缴,穷人少缴,但享受医疗保险的福利是均等的,这实际上就是利用医疗保险缩小贫富差距,起到“富帮穷”的作用,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

采写:南都记者 黄莉玲 宋承翰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