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攸县交警清理,自2018年2月以来,至2020年12月止,有75人被我队查获酒驾违法行为并记录在案,而且他们至今未到我队接受相应处罚。为了警示,也是提醒,我队将实名公布这批逾期未处理的酒驾违法人员名单。

酒驾未处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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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接受酒驾违法行为处理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交通违法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驾驶证的酒驾违法人员不及时接受处理,我队已依法公告和向当事人邮寄告知,如果还不马上到攸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我队将依法将其驾驶证吊销。本来酒驾只是处以罚款贰仟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要学习和考试科目一)、暂扣驾驶证六个月,不及时接受处罚,驾驶证就会被吊销,而且违法记录永远保存,今后想重考驾驶证还是要处理完此条违法记录,否则终生无资格考取驾驶证。

无驾驶证的酒驾违法人员的机动车已依法被我队扣留,不及时接受处理,被扣留的机动车到期后依法移交国资部门拍卖或报废处理。同样,违法记录永远保留,同样终生不能取得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榜上有名的这75位“酒司机”,已违法犯错,企图逃避处罚是妄想!拖延不处理,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马上到攸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吸取深刻教训,从此不再酒后开车,仍然可以保留驾驶资格或者很快取得驾驶证申请资格。

孰轻孰重,相信这些“酒司机”心中有数,相信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心中有数。发现有自己的亲朋好友榜上有名,将此文转发给他,提醒他别再执迷不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