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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句话在房产圈流传:“三月不买房,四月徒伤悲,五月继续悔,年终泪两行”。这句话套在去年很适合,因为去年是最适合买房的一年。有跟进楼主文章的读者就会明白。

今年的行情大不同,直至昨晚还有人问楼主该不该买房,那Ta肯定没跟楼主的文章,更不用说知道行情了。在这里楼主重复一次:这个三月,关系再好,也不要劝别人买房!

回过头看来,去年上半年当大家都在猜测房价会不会再低点的时候,来到年中已经开始有上涨趋势,到了下半年,直至年底更不用说了,整个广州限购区域的楼市已经热到发烫。

一年过去了,买了房的人,都获得了家庭财产的保值增值。还没买到的,当然没有真正等到“白菜价”的那一天,等来的却是一个月涨10万、20万、30万……的房价。

今年,特别是三月,为什么关系再好,也不要劝别人买房?

进入2021年,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因素很多,房地产政策很不稳定,市场的不确定性在增大。从春节前到春节后,广州楼市乌云密布,到处蔓延着调控风险。

昨天的大V已经明言,黄埔区新取证单位不得高于5万元/㎡,知识城板块不得高于3万元/㎡。同时新取得预售证单位备案均价和最高价都不得高于前一个月项目的网签均价和最高价。

如果日后限价政策落地,真如大V所说的新取证单位不得高于5万元/㎡,那接下来各个房企会不会为了把房子卖出去,但又不愿意降价的情况下采用“双合同”,答案是肯定。

“双合同”是什么?双合同是指在商品房买卖时,签订的是两份合同,一份是正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个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另外需要签订一份《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提升合同》《变更装修标准价差和增值服务合同》等),这两份合同的价格加起来才是你购房的总房款。

双合同的存在变相说明了“房价上涨”与“限价调控”不可调和的矛盾,也是开发商为了利益把风险转嫁给购房者的一种手段。

假如黄埔一套房子开发商想卖6万元/㎡,但是由于限价原因网签价最高5万元/㎡。于是为了顺利网签出售,则《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就是5万元/㎡,但是为了补回差价,开发商就以其他合同形式约定另外的1万元差价总额。

这种操作对购房者会带来的风险非常大,一个是买房成本增加,除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按揭贷款外,剩下的一部分只能给现金或者信用贷款,这部分资金对购房者来说会使购房成本变大。

另外,一旦双合同出现问题,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假如一套600万元房子,除了500万元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100万元是另外约定房款,如果出现延迟交楼或者其他质量问题,那开发商肯定是按照500万元来赔偿的,另外的100万元就不会在赔偿范围。

当广州真正把限价政策落地,并且把这种措施推广到全广州时,那全广州这么多开发商玩的花样会更多,套路更深。这些操作只会对开发商有利,虽然明面上包装成“合理的法定流程”,但在购房者不懂真假的情况下,草草签约,最终担风险的只能是购房者自己。

上面举例的只是“双合同”风险,除了这些,未来还有很多未知的政策出台,广州房地产政策只会越来越严厉,当这些政策都一起落地的时候,“横盘”也就不远了,你“站岗”的苦日子也开始了。

所以,劝自己一句,这个三月,关系再好,也不要劝别人买房。买赚了Ta不会感谢你,买亏了那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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