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元市

督察意见反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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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元市督察意见反馈会召开,会议集中观看了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铭晖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向我市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市委书记王菲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人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市政协主席杨凯参加会议。

2020年11月11日至2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例行督察。督察期间,通过调阅文件资料、开展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市级重点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职和执法情况进行评估,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36件,对各县区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全覆盖下沉督察,现场核查点位229个,走访问询单位3个,约见约谈3人,召开调研座谈会3次,下发案件交办专函3份。

督察认为——

广元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个别地方也还存在保护和发展不平衡、整改和巩固持续不足等问题。

王菲在表态发言中表示——

我市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诚恳接受意见,照单全收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立说立行、坚决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广元高质量发展;将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责任意识,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见效;将进一步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着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新征程,为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积极贡献广元力量。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我市应在收到督察反馈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整改任务清单印发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

针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我市将按照要求依纪依规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有关问责情况。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同志,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分会场。

又讯

3月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元市督察意见反馈会后,我市赓即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按时向省委省政府“销账”。

会议强调——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督察反馈问题,围绕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完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格实行整改“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立说立行,全力整改,扎实推进生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会议要求——

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实行“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个挂联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名具体负责人”;加快整改进度,继续实行问题整改“红黄蓝”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加强宣传报道,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市领导谢晓东、孔祥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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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蒲洪旭/文 刘仁/图

编辑:罗旌 校对: 罗杰 值班编委: 刘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