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节后返程高峰的来临

一种新的非法客运现象出现在百色街头

明明是普通私家车

却安装着出租车上的“出租车灯”

出没于城市的大街小巷

司机揽客时漫天要价

乘客安全得不到保障

3月1日16时许,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辆挂桂L牌照的黑色轿车的车顶上加装了一个出租车标识的顶灯,执法人员立即示意司机停车检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查,驾驶员顾某在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道路运输证》的情况下从事着线下揽客、巡游揽客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当日,他电话与2名乘客达成了运输协议,完全没有通过网约车平台进行交易。顾某还称,他原本从事网约车经营,为了方便经营,索性就在车上安装“出租车”灯,方便揽客。

驾驶员顾某采取线下巡游揽客的方式从事出租汽车运输服务,已脱离网约车的范畴,其行为触犯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一)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涉事车辆,收缴顶灯,责令司机顾某将车辆恢复原状,并按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并不等于取得了“道路旅客运输(班线)”或者“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网约车司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千万不要打着“网约车”名义,擅自从事线下揽客、巡游揽客或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违法活动。

另外,大众要提高警惕,提高安全意识,乘坐正规出租车或者从正规网约车平台约车出行。

来源| 百色新闻网(通讯员 田杰)

编辑| 李燕凤

值班主任| 庞叶

右江日报全媒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