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长沙警方公布了“关于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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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方披露的消息中,我们可以看到警方已经基本排除了司机性骚扰及不法行为导致女孩丧生的可能性。祸从天降,最该检讨的两点,一个就是沟通问题,另一个就是同理心问题。

文中表示,货拉拉司机在接到订单时,11公里左右的总价为51元,其中平台给出补贴12元,车某仅支付了39元,而这也是跟车与运货的总价。货拉拉平台的运输费为一口价,大部分时间,司机都指望着帮忙搬运作为“实际补贴”。显然,车某作为初出茅庐的社会新人,大概相信货拉拉等新兴平台的明码标价,而不愿意在规则之内支付另外的搬运费。由此,不少人就认为,几步路为何司机不会帮忙搬运的问题,而面对过多的物品,司机不帮忙搬运致使之间产生矛盾。而这等待运货、装货的半个小时内,埋下了车某与司机双方情绪矛盾冲突的伏笔。

司机偏离路线系司机在运货过程中凭借经验选择就近、人少车少的道路,只是为了想多接单挣钱,无可厚非。但司机周某因稍前时间产生的矛盾耿耿于怀,没有顾忌车某的感受,致使没有解释偏航行为原因,还于车某出现言语冲突。对于一名涉世未深的女孩来说,周围压抑的环境致使联想到过往发生的案例,当然会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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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事件的过程是无法复制的,我们也很难想象,悲剧发生时,双方的情绪是怎样的,竟会导致弱小女孩在行车途中做出冒险跳车的行为。但从通报中看,只是因为司机与车某没有做好沟通,车某害怕,而后车某跳车时司机并未采取行动导致的。倘若多一分理解,少一分臆想,悲剧也不会发生,毕竟,这样的意外,当然是不是任何人都想看到的。

但在社会层面,需要我们检讨的还有很多。其中包括在信息产业下产生的像货拉拉这样的中介服务平台,平台的出现服务愿景就是减少社会沟通成本,增进福利,方便生活。但很多时候,由于增加了一次性或者偶发的服务需求,平台应该做的是教育双方,而不是在利润驱使下收取服务费。不顾忌其中产生的矛盾,甚至为了节省成本,连平台的客户电话都没有设立。

如此看整个事件,不能只怪罪司机一方!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