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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新购商品房如何办理退税

来信人:

老百姓

来信时间:

2021-03-02 10:44:56

内容:

咨询一下我2018年买的奥园誉湖湾的房子,由于是税务部门在未开购房发票前要求交的契税,根据财税2016年营改增43号营改增文件规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但我所交的契税中含有9%的增值税,是否要退税处理?具体退税流程及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3-03 10:12:31

回复内容:

我局收到市民朋友来信后,转交主管税务机关岳阳县税务局核实处理。岳阳县税务局反馈,根据岳阳县房产局和原岳阳县地税局2017年1号公告(该公告在税务机构合并后继续执行)要求,岳阳县区域内买受人(购房人)在通过网签系统进行签约后,应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相关材料,于1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印花税。若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含增值税而导致多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退税。

具体退税流程及需准备的材料是:纳税人需本人携带所购房产的全额增值税发票、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购房人身份证、购房人持有的湖南省内开户的银行储蓄卡(所有资料均为原件)到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大厅B02、03窗口办理契税退税手续。将资料递交给前台即可一窗受理,后续流程由税务部门内部流转并递交至国库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