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备受网友关注的长沙女孩从货拉车上跳窗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货车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为什么犯罪嫌疑人周某春会被批捕呢?周兆成律师带着大家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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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之所以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是因为检察院在审核相关卷宗后,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从警方发布的通报可以看出,在车辆出现三次偏航后,女孩明确要求司机周某春停车,但是很遗憾司机周某春不予理会,在女孩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作为车辆的控制人和驾驶人,完全有能力立即停车或予以制止。但是,很遗憾司机周某却并没有采取语言和行动加以制止。司机此时理应预见到继续行驶将会发生女孩坠车死亡的危害结果,但是司机却仅仅轻点刹车,而没有停车。这就是司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因。

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被害人家属与货拉拉公司达成了民事和解,但是这个和解不能视为被害人家属对司机的谅解。如果最终司机取得女孩家属的谅解,能够使其在三年以下量刑的话,司机完全是有缓刑的空间的。但是有些网友说的不予起诉,周兆成律师只能说您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