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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安徽省多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中,对含山县徽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4531042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纯芝麻油;涉及标称生产企业为:含山县徽香园食品有限公司;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太仓市沙溪镇度年粮油店;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9日;规格型号:405ml/瓶;涉及不合格项目为:乙基麦芽酚。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含山县徽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上述纯芝麻油24.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2020年12月2日,含山县徽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产品召回。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的纯芝麻油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已于一年内累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而受到处罚三次且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罚款10000元;3、责令停产停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为生产过程中与其他产品生产管道混用导致。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要求当事人开展自查,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原链接:http://www.cqn.com.cn/pp/content/2021-03/02/content_86696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