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刘某某妨害公务案中,发现刘某某借贷百万元开办养牛合作社,但因长时间羁押影响了合作社的正常经营,办案检察官通过现场走访了解到合作社的数十头牛仅有老迈的父亲每日投喂少量饲料,无力处理牛群饮水、清理粪便、疾病等问题。如果等到刘某某刑事程序完毕,养牛合作社就有可能被迫倒闭,而刘某某也将背负上百万元债务,导致因刑致贫。

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另一方面召开听证会听取对刘某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养牛合作社得以继续经营。

3月1日,安顿好合作社的刘某某专程来到华龙区人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人民好公仆 一心系百姓”表示感谢,表示:因自己一念之差触犯刑法,不仅导致自己身陷囹圄,更是差一点害了这个家,多亏检察机关给自己一次宽大处理的机会,下一步自己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的同时,更要辛勤劳动,经营好合作社,为家人的幸福生活努力。

目前养牛合作社已恢复正常运营,牛群正在逐步育肥,估计到年底即可卖出一个好价钱,还清银行贷款,全家人奔向小康生活的路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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