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晴雯不幸惨死,哥哥嫂子却并无多少骨肉亲情,只盼望多些“烧埋银子”。

拿到王夫人给的十两银子之后,火速烧了晴雯,带着她的遗产离开。

遗产金额有多少呢?第七十七回中明确写了“剩下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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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晴雯作为丫头,虽然实际上在宝玉的怡红院工作,但人事关系依旧保留在贾母处,她的等级收入是每月工资一两银子。

既然每月工资只有一两银子,晴雯离世时年纪也不大、工作年限也不长,留下的衣服鞋子首饰,如何能有三四百金呢?

就算贾府执行年底双薪制度,逢年过节给丫头们发奖金和补贴,满打满算每年十五两银子,工作十年积蓄也不过一百五十两,离“三四百金”还差很大一截。

所以,晴雯的收入是从何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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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贾府的面子工程,贴身的丫头仆役吃穿用度不凡。

书中林黛玉第一次进贾府,路上就已经注意到几个婆子“吃穿用度不凡”。

贾府这样的豪门大户,为了社交礼仪、利益交换和面子,为丫头仆役们配置的衣服、鞋子、首饰、包包等物件,都不是寻常之物。

出远门跑腿的婆子们尚且“吃穿用度不凡”,更何况贾母身边的大丫头、宝玉屋子里一等一的红人晴雯呢?

虽然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一两银子,但贾府为她们配置的衣服簪子等物件,价值很可能远远超过正式工资。

第二点,贾宝玉身边的隐形优势。

贾府中的各路小姐们人均富贵,虽然没有产业和固定收入来源,但仅仅是收礼物一项就已经非常可观。

客居贾府的薛宝钗等人,出手又大方、爱送东西,且一视同仁、爱“雨露均沾”。

晴雯这样的大丫头分到稀罕值钱礼物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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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府中想要巴结宝玉的人多,他身边的袭人、晴雯们,固然不会公开收礼、索要贿赂,但有大把机会收到值钱物件。

贾宝玉自己拿回来的宝贝,时常也并不在意,随手就会分给丫头们。

晴雯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当然会出现“月工资一两银子,实际资产三四百金的状况”。

第三点,晴雯没有花销途径。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晴雯拿到的东西、挣来的钱都“花不出去”。

首先贾府的模式是包吃包住。

林之孝家的这样级别的大管家们,才会有自己的院落宅子;而晴雯、袭人等丫头们,都居住在怡红院里。

她们的小屋子条件自然不能比肩贾宝玉,但势必也不差,且不用交房租。

住宿不花钱、吃饭不花钱、一切起居费用都不用花钱,都是供给制度里已经提供过的。

晴雯没有地方花钱,没有机会出门逛街买东西,也没有途径网购,当然能攒下些家私。

然而越是如此,越叫人痛惜。

花季少女不幸殒命,半生年华换来的血汗钱,被黑心的哥哥嫂嫂一股脑儿卷走、远走他乡。

太让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