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络直播营销迅猛发展的同时,平台经营者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侵犯知识产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也相继出现。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为此,苍南县市监局立足苍南实际情况,根据《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规定相关要求,协同苍南县针棉织品行业协会,率全市之先制定并发布《苍南县网络直播营销推广负面清单(第1号)》,具体列明了针织品网络直播营销行为9种负面情形,为划定针织品网络直播经营的“红线”和“雷区”做出了有益尝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我们对直播中关于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宣传行为进行了非常明确的限制;凡是在负面清单内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约谈、责令改正以及从严从重处罚。”苍南县市监局市场合同广告科的负责人表示,推出这张负面清单,推动了市场监管由政府管理向社会治理、由事后处理向事前引导转变,有利于引导网络平台发挥关键作用,主动规范直播者的经营行为,强化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创新监管模式,变“他律”为“自律”,与全县营商环境新型监管机制改革形成有效互补。同时,有助于建立更加公平、规范的营商环境,激发苍南直播营销的行业活力,更好地为网络直播营销在激活消费市场、助力经济增长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下一步,苍南县市监局将结合本县针织品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实践,不断对负面清单予以补充完善。继续对更多品类和领域的直播营销进行负面情形划定,并在实际监管中结合负面清单进行宣传教育、消费维权及违法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这一新兴业态,引导这一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苍南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