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营改增对企业融资行为的影响

——基于中国上市企业的实证研究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XSP19YBZ131))

周密 雷虹

湖南城市学院管理学院

嘉应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研究》2019年 11月刊

(引用本文:周密,雷虹.金融业营改增对企业融资行为的影响——基于中国上市企业的实证研究[J].财务管理研究,2019(02):76-80.)

服务业营改增是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营改增试点始于2012年1月1日,2016年5月1日,以金融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纳入征税范畴,标志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至此,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金融业纳入增值税体系的国家,金融业将更有动力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服务。

01 文献回顾

郭均英等指出,增值税采取逐环节征税的方式,能够避免重复征税,具有征收普遍性和连续性,被视为中性税收,在世界各地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当前国际上对于金融业是否应征收增值税及如何征收增值税,观点并不一致。JohnWhalley和NgeeChoonChia指出,金融业不同于其他行业之处在于,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是人们的各种跨期投资行为,如果对金融业进行征税会扭曲投资者在当期与未来之间的选择,导致经济效率损失,出于福利损失考虑,应对金融业进行免税处理。杨斌和YangBin则认为,标准增值税“销项-进项”的征收方式不适用于金融业。但是,当金融服务目标对象主要是消费者的最终消费时,近似考虑为所得税的一种形式,为了与所得税税基下的资源有效配置,每种商品的相对价格应保持不变,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征税。AlanJAuerbach、RogerHGordon及RobinBoadway、MichaelKeen认为,当金融服务的目标是商业用途时则不应征税。任学群张福荣、杨默如指出,有学者认为银行业的税收负担很重,需要通过营改增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来减轻税负,这也符合税收中性的原则。

关于金融业营改增政策的研究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融业营改增之前,学者们主要集中在将金融业营改增的税基、税率、征收模式与国际主流增值税模式进行对比,为金融业营改增的实施建言献策,还有部分学者根据一般均衡模型就金融业营改增的税收负担、产业部门的影响进行数值模拟。第二阶段是金融业营改增之后,学者们使用现实数据对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和产业结构变动进行计量检验。研究指出,金融业营改增旨在通过拉弗效应、投资效应、消费效应和产业结构效应减少行业税负并影响经济行为。已有实证研究发现,金融上市企业由于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导致营改增后实际税率短期内出现“不降反升”的现象。

以上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借鉴,但这些研究的关注点更多是在金融业营改增对金融企业的直接效应,金融服务作为实体经济企业间接投入品较少引起学者关注。其实,当前金融业营改增的实施并不彻底,金融服务的购买方不能就利息支出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即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此处断裂,导致重复征税,削弱了金融业营改增的总体减税效应,使得金融业的税负转嫁到企业并层层叠加,推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如何更有效地实现金融业营改增减税的间接效应和衍生效应,消除企业融资成本对实体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十分必要。本文拟探讨营改增后,金融业企业是否会因为利率以外的其他因素对企业的筹资成本产生影响,并对金融业开征增值税后的经济效应进行理论及实证分析,旨在进一步完善金融业营改增配套政策的同时实现降税降费的目标。

02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说

金融业营改增对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产生影响的主要传导路径有两个:一是税基调整;二是税额抵扣。

首先,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以生产法估算金融业增值税税基的最初形式为

税基=总产出-中间投入+进口-出口-资本形成总额

由于: ①以金融行业总体税负对实体经济企业影响时不考虑进口税收;

②我国金融业出口实行免税政策;

③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存货变化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金融业存货为0且固定资产抵扣少,几乎可以不予考虑。 可得

金融企业增值税税基=总产出-中间投入

由抵扣项的存在可知,增值税税基小于营业税的税基。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金融业从营业税转增值税必然经历税基调整带来的变动,由此对金融业服务的企业成本产生影响。

其次,增值税采用抵扣制,金融业企业由于固定资产少、抵扣少,实体经济产业链条越长导致抵扣链条越长,由此层层抵扣、层层叠加,金融业企业的税收负担通过抵扣链条对实体经济企业产生影响。

金融企业尤其是银行与实体经济企业之间通过信贷关系产生关联,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代理成本上升,BernankeBens将这种增加的代理成本定义为信贷摩擦,信贷摩擦会导致金融摩擦的加剧。 陈诗一等指出,信贷摩擦产生于企业和金融中介之间因信息不对称所增加的代理成本,是信贷市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易过程中的非帕累托最优状态。 同时,由于信贷市场的不完善,使得交易成本高于最优交易成本、交易量低于最优交易量。 信贷摩擦对于企业的影响主要在于,当信贷摩擦程度很低时,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比较容易; 而当信贷摩擦上升时,银行会采取一定的信贷配给政策,比如提高贷款利率或要求企业提供贷款抵押等,使得部分企业融资额度受限。

由前文可知,营改增政策可能将一部分金融企业的增值税转嫁到有信贷关系的实体经济企业,信贷摩擦越大,这种税收转嫁带来的负面效应越大。 一方面,金融业营改增影响实体经济企业的信贷融资规模。 岳树民和肖春明g指出,政府进行营改增的目的不仅在于完善税收抵扣链条、优化税收结构,以及保障合理的财政资金,更重要的是通过营改增的抵扣链条影响企业原有的决策行为,进而影响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具体体现为:根据我国税法相关条款可知,营改增带来抵扣链条的打通,在融资成本上,债务融资支付的利息可税前支付,而股权红利在税后支付,由此债务融资的税前支付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基,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并为公司带来更多盈利。 另一方面,营改增影响企业的融资成功率。 较其他国家不同,我国银行市场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管下处于限制竞争状态。 Stiglitz和Weiss指出,由于企业信用风险的不可获得性,商业银行在信贷市场上对不同规模和所有权企业实施一定额度或贷款类型的管制方法以降低风险,金融业营改增政策使得银行加大对信贷主体信用及偿债能力的甄别,提高优质、高偿债能力企业的融资成功率。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1: 金融业营改增政策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信贷融资规模。

H2:金融业营改增政策提高了实体经济企业信贷融资成功率。

结语

金融业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其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是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大举措,研究金融业营改增对实体经济企业的影响效应意义重大。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金融业营改增影响实体经济企业信贷融资的渠道和原因,提出相关研究假说。并利用CSMAR中国财经数据库2015—2016年上市企业银行信贷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计量检验。计量检验结果显示:金融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缩小了中国上市企业的融资规模、延长了信贷期限、提高了融资成功率,总体上促进了上市企业的融资行为。

本文的结论为进一步完善金融业营改增政策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经验证据。金融业营改增通过融资规模、信贷期限、融资签约率影响实体经济企业的信贷融资行为,实现了金融业营改增通过信贷融资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带动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