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利 湘A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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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执行局联系

电话:0731-84816511

被执行人周某某,男,1976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319号某小区。

周某某于2013年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申请贷款300余万元,用于购买湘A88888法拉利敞篷车辆,在贷款发放后,被执行人逾期未清偿,故银行起诉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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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周某某于2013年7月16日签订了《个人担保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本金为3200000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13年7月22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止;现贷款年利率为7.6%,并按年浮动;贷款用于支付购买458敞篷版4497CC牌小型轿车的价款及相关费用;被告同意将其所有的牌号为湘A88888,发动机号为F136******53的敞篷版4497CC牌小型轿车作为抵押物。后原告按约放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被告自2015年11月22日起就没有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

法院判决

开福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8日作出以下生效判决:

一、被告周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息、逾期利息共计934118.66元及逾期利息;

二、原告对被告周某某提供的抵押物即牌号为湘A88888敞篷版4497CC牌小型轿车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执行情况

本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周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法律义务,且因被执行人周某某车辆上定位装置已被私自拆除,故无法查找该车辆下落。广大网友如有发现此车辆行踪,欢迎向开福区法院执行局(电话:0731-84816511)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