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的城市病,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

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城市道路工程管理,

引入媒体和市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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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建局:实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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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将实行面向社会的公告公示制度,每年年末公布次年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工程的实施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或经专项审批的工程不得开挖。

接受社会监督的范围是在昆明市主城建成区范围内,涉及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改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类管线工程。此外,昆明市将在道路现场设置永久性市民监督牌,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11月30日实现主城区城市道路全覆盖。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记者实地走访了金碧路从西昌路交叉口到青年路交叉口路段,这段路上有多个施工区域,一号线西北延金碧广场站围挡施工,金碧路提升改造市政节点工程,一号线西北延得胜桥站围挡施工等。记者注意到,这些围挡上都有项目公示牌、施工告示牌,内容包含监督部门及电话、施工起止时间、责任主体、项目简况等内容,还有围挡拆除日期公示牌等,暂未看到市民监督公示牌相关信息。市民表示,昆明此前的确存在道路频繁开挖的情况,不仅影响正常通行,也造成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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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本来修了一条平坦的马路,突然之间又开挖,挖什么不知道,我还想着这才修好的路又挖了,是干什么,本来我还打算打12345,怎么经常这样?做好工程、修好了又来开挖,你就要想好从头到尾要怎么规划的,不能修好了又来开挖,就不符合道理了。”

对于住建部门将规范道路开挖管理,并引入社会监督,市民表示赞同。

市民:“我觉得最主要的,我就是想知道大概什么时候能够恢复原貌?打个比方,两个月、三个月能恢复,可能相比现在的现状要更好一点吧。”

此外,《通知》规定,市民、媒体投诉(曝光)相关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行为与公告、公示内容不符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依法查处,将查处情况在2个工作日反馈投诉人。对投诉举报属实的,区级市政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时整改,对违规主体及行为推送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将整改情况反馈相关市民;涉嫌违法违规的,属地市城市管理部门进行严肃处罚。视情节通报、启动实诚施工主体黑名单制,并主管部门官网公告。

记者:赵云霞 李安斌

编辑:董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