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这是中欧之间首次大规模互认对方的地理标志。首批100个中国地理标志正式获得欧盟保护,其中我市的苍山大蒜和莒南花生入选。

首批中国100个地理标志受欧盟保护

地理标志是识别产品来源于某一地区的标志,而该产品的质量和声誉都取决于这一特定地区的自然和人文因素。中国和欧盟的地理标志资源都很丰富。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双方于2011年启动了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谈判共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和上百次非正式磋商。2020年9月14日,双方正式签署协定。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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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保护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约100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保护,第二批各175个地理标志将于4年内完成保护程序。受保护的地理标志,如遇问题,可通过条约建立的双边机制来解决。中欧双方将成立联合委员会,以更好履行协定。

2020年,中欧贸易额达6495亿美元,中国首次成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专家表示,协定签署彰显了中国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欧双方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体制的承诺。协定生效将为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及提振全球经济注入信心。

据悉,协定附录纳入双方共计超过500个地理标志产品,都是双方久负盛名、家喻户晓的地理标志,比如我国安溪铁观音、绍兴酒,欧洲的帕尔玛火腿、香槟等食品,也包括宣纸、蜀锦等欧盟第一次在其对外商签的地理标志协定中纳入的中国特色地理标志。协定生效后,中国和欧洲的消费者都可以放心购买更多来自对方的优质产品,吃上更多来自对方的特色美食,双方企业也能在相关领域的贸易往来中获得更多保障。

兰陵县“三品一标”证书的农产品共有120个

苍山大蒜品质上除了具有香、辣、粘、浓、美味等特点外其17氨基酸含量均高于外地大蒜。苍山大蒜具有降低胃内亚硝酸盐和抗肿瘤作用。苍山大蒜的作用更突出,兰陵县居民普遍有常年生食大蒜佐餐的习惯,除此之外收获大蒜季节蒜薹、蒜苗、新鲜大蒜成为家家户户主要蔬菜。

据《郯城县志》载,明朝万历年间,神山镇和庄一带,就已形成了大蒜集中产区。苍山大蒜起源于西域,并由东汉李恂从中原引于山东兖州,进而推广到兰陵,逐步形成蒜区。在蒜区的特定生态环境条件下,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和人工的定向培育而形成了“苍山大蒜”,距今实有1900多年的栽培历史。

兰陵县全县大蒜种植面积31万亩,产量350万吨,产值达到35亿元。发展以蒜薹、大蒜头为主的冷藏企业310家,大蒜深加工企业248家,形成脱水蒜片、蒜粒、蒜粉、蒜汁、蒜油、蒜盐、蒜酱、糖蒜、醋蒜、蒜水饮料、大蒜口服液等10大系列60多个品种。

据兰陵县生态农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日前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批准兰陵县13家企业39个农产品为绿色食品,并颁发了认证证书。至目前为止,全县已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共有35家,取得“三品一标”证书的农产品共有1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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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以推进绿色发展为引领,以强化执法监管为抓手,以“三品一标”认证助推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带动农业向产业化、效益化发展,扎实推进质量兴农,促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品一标”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统称。近年来,兰陵县全力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工作,组织精干技术人员深入到全县各个乡镇,积极引导、协助和推动多家种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或组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申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稳步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

目前,全县共有持证企业35家,产品120个、产量73.975万吨,种植面积47.5万亩,蛋鸡24万羽。其中:绿色食品32家,产品117个,产量14.475万吨,种植面积4.5万亩;蛋鸡24万羽;地理标志农产品3家,产品3个,产量59.5万吨,种植面积43万亩.。

下一步,兰陵县将继续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申报政策宣传,引导、鼓励和帮助有申报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申报认证工作,逐步加快“三品一标”申报认证步伐,推动全县乡村振兴。

莒南花生曾获“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称号

莒南县是“中国花生之乡”。全县常年种植花生35万亩,总产15万吨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县花生生产加工企业3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200余家,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家、市级19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企业77家,形成了以金胜粮油、玉皇粮油、兴泉油脂、绿地食品、丰盛食品等龙头企业为重点的花生加工出口产业集群。

全县常年加工销售花生(制品)120万吨,产值96亿人民币,商品率达90%以上,产品出口到亚洲、欧洲、北美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40万吨,创汇3亿美元,花生出口量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花生单产、出口、加工和贸易量在全国县级单位中均名列第一,是全国最大的优质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商品生产基地和出口贸易集散地,连续多年保持了全国油料、果品生产百强县地位。

2007年,莒南县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花生)标准化生产基地”;2010年4月,“莒南花生”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014年花生高产攻关亩产达到752.6公斤,曾刷新当时全国保持了31年最高纪录;2015年,“莒南花生”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首批六个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试点;2017年,“莒南花生”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7年6月,“莒南花生”获欧盟认可公示,成为“中欧互认农产品地理标志”之一;2017年11月,在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专项评估中,“莒南花生”品牌价值达到16.56亿元。

据莒南县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莒南县高度重视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定期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引导企业和合作社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认证工作,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不断推进,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莒南县加大“三品一标”认证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投入力度。创造条件,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标准制定、基地建设、标识征订等方面,引导适宜认证的企业和合作社积极主动申报,做好认证工作,不断扩大全县认证基地规模。

二是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扶持力度。酌情考虑将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财政支持、奖励范围,在贷款贴息、年度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从而调动企业和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基本图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英文字样、农产品地理标志中英文字样、麦穗、地球、日月等元素构成。麦穗代表生命与农产品,橙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农业和环保。图案整体体现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地球、人类共存的内涵。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专家评审和对外公示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是一项服务于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公益行为,主要依托政府推动,登记不收取费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经费编入本部门年度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利用纳入本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应当符合下列5个条件:(一)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二)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三)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四)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五)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应当是行业协会等服务性组织,并满足下列3个条件:(一)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二)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属于地域性资源公权,企业和个人不能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