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清楚在遭遇补偿纠纷时,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

如果不考虑效率等问题,“维权”的方式其实有很多。被拆迁人朋友们常用的上访就是其中一种。但信访也有依法信访和非法信访两种。

当被拆迁人朋友们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又急于求成时,很可能会陷入非法信访深潭,比如直接到法律规定的非信访场所信访等。这其实并不有利于咱们维护合法权益。

说到这里,很多被拆迁人朋友会进入一个思维误区:不管我采取什么方式,只要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征收方就会重视我的诉求,帮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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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确实有这样的案例存在,但更多的情况是,在信访人的诉求被重视、被实现之前,信访人就已经因为非法信访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因此,除了尊重法律这个原则性原因之外,被拆迁人依法维权,更是为了尽可能保证自己的人身、权益安全,并尽可能提高维权效率。

如果被拆迁人自己在维权过程中没有违法、过激行为,就不会把“把柄”送到拆迁方手上,让自己陷入更深的被动。即使拆迁方找理由向被拆迁人施压,我们也能通过进一步的法律救济程序保护自己。

其次,搞清楚为什么有时候拆迁方的态度越来越傲娇?

无效谈判是被拆迁人消极维权过程中会经常遭遇的问题。拆迁方偶尔也会来找自己协商,自己去找拆迁方也不会被完全拒之门外,但是双方就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这时候如果被拆迁人启动了法律程序维权,拆迁方就会“突然”实施强制拆除,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因此认为,之所以维权过程中拆迁方的态度会越来越强硬,是因为自己启动法律程序和对方“撕破脸”了。

实际上不管被拆迁人是否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只要没有配合签字搬迁,就会受到拆迁方施加的更多压力。比如常见的断水断电、不明身份人员骚扰等。

双方迟迟无法达成协议完成搬迁时,拆房威胁就已经步步逼近了,即使被拆迁人消极等待,强拆一样会来,只是晚几天而已。且等到那时,被拆迁人的处境将更加被动。

被拆迁人如果在拒迁后消极维权,那么就只能一直被动承受拆迁方的更多侵权行为;如果被拆迁人积极依法维权,那么即使拆迁方一开始会为了让被拆迁人知难而退而态度愈发强硬,在被拆迁人的维权手段开始见效后,仍旧能与拆迁方建立新的、真正平等的谈判协商关系。

因此,有时候之所以被拆迁人越维权,对方态度越傲娇,甚至做出更多违法侵权行为,就是拆迁方在感受到压力后想告诉被拆迁人:别想着提高补偿了,没用,你也不要再想维权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