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公布查封被执行人财产公告

(二〇二一年第一期)

以下被执行人车辆及房屋已被山丹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本院限其于公告发布后十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对以下查封财产依法予以处置,或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转移或隐匿财产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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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丹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