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铜材遭遇“蚂蚁搬家”

窃贼自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

却终将自己“搬”进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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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铜件“不翼而飞”

“警官,我们公司放在仓库内的71箱铜件不见了!”近期,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长兴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内的铜件被盗,损失价值四十万元。到底是谁“动”了铜件?

△被盗铜件

城东派出所随即会同侦查打击中心对现场进行勘查,并查看中心现场监控视频。由于案发时段跨度长,厂内监控设施较差,所获线索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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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线索难觅,但办案民警毫不气馁,积极寻找嫌疑人的蛛丝马迹,通过走访调查、查看周边视频监控、加班加点分析比对,力争速擒嫌犯。

嫌疑人竟是“售后人员”

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通过监控发现一可疑男子。该男子将仓库里的铜件等材料用蛇皮袋装好,从围墙扔出去,然后再把车子从厂里面开到围墙外面的小路上。在围墙处,民警发现地面间隙有铜制品摩擦留下的痕迹。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该神秘男子竟是该厂员工陈某(男,34岁,长兴县煤山人),并追踪到陈某将铜件偷运出去卖给了废品收购站杜某(男,37岁,山东郯城人)。结合多方面分析,民警判断陈某、杜某具有盗窃钢管的重大嫌疑。

在掌握嫌疑人的确凿证据后,2月27日,民警在煤山镇一房屋内将陈某抓获归案,在龙山街道后洋村将杜某抓获归案,并在龙山街道涧塘村某废品收购站内搜查到部分涉案的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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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搬家”砸了自己的脚

“真是贪念害了我!”据陈某交代,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间,其利用工作之便,趁下班无人之际,独自一人来到存放铜件的仓库,将铜件通过围墙扔出厂外,再用轿车运至废品收购处变卖。2021年2月7日,竟将公司新买的一批货物共71箱铜件全部偷走。累计作案数三十余次,涉案价值四十余万元。

而为了赚取差价,明知物品是他人犯罪所得,仍然多次低价收购的废品收购站老板杜某也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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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何某被长兴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长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