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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高店镇一名老人娶未成年女孩为妻”的视频在社交网络热传,引发网友热议。

网传视频显示,一位成年男子和一位“娃娃脸”女子并排坐着,两人胸前别着“新郎”“新娘”胸花。女子一直哭泣,男子时不时拿着卫生纸替她擦拭泪水。视频中有女子称,“正常人还没有这种待遇呢,新郎官对你多好……别哭了,别哭了,到新家了,别哭了。”

3月1日下午,当事男子张某某回应称,他今年55岁,女孩22岁,已满结婚年龄。这门亲事双方家庭都已经同意。双方已经简单办过酒席,暂时还没办理结婚证,计划明日去镇上办理。针对网传女孩父母收了男方家一万元彩礼钱的信息,张某某称,本来他也想给女孩父母一两万元彩礼钱,“但他们不要,不要就算了,说只要我对女孩好就好了,好好照顾她”。

至于网传视频中女孩为何哭泣,张某某称,女孩第一次来到他家,还不熟悉,“认生”。其残疾较为严重,“不会说话,也不能走路”。张某某几年前曾出去打工,但因八旬老父亲近年来身体状况不佳,长年卧床不起,所以只能回家,靠种地为生。现在因要照顾女孩,更是不能出门打工,生活压力也比较大。驻马店市妇联方面回应称,当地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正核查。

一石激起千层浪的“老人娶未成年女孩”事件,闹了半天,原来只是一场“乌龙”,让人甚感欣慰。但即便新娘已成年,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由于其智力低下,同样发令人揪心。

一边是家里底子薄,一直没娶到老婆的“老男人”;一边是残疾严重,不会说话,生活自理艰难的22岁女孩,这样的结合,难免引发争议。有的网友认为,女孩在家里养一辈子也不是个办法,现在女孩有人养,还可能生孩子,不会老无所依,其父母同意,就没必要替人家着急。男方年龄差距有点大,只要负责,真心对女孩好,或许是个好归属。但也有网友表示,即使女孩是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如果她不愿意和男方结婚,不愿意和男方一起生活,难道监护人同意就可以了么?

婚姻自由,结婚必须遵循双方自愿原则,想当然不是监护人同意就可以的。现实的特殊性还在于,这桩婚事女孩家长主导味道浓厚,女孩有苦说不出,只能用哭声表达。

不否认,鉴于女孩情况特殊,家长为其将来着想,才同意这桩婚事。但由于智障女属于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到其智力认知的限制,很难说是自愿的。而其婚礼上大哭,未必仅仅只是“认生”,恐怕带有不情愿成分。

相信女孩家长没有收彩礼,确实是看中男方老实,也只希望对女儿好。男方也觉得这么大岁数能够娶到老婆,会对女孩好一辈子。只不过,这样的婚事,男方再怎么对女方好,关键是女方要有意愿接受。如果女孩不是自愿或者是表达出不情愿的行为,就不行。毕竟,《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双方婚礼已办,生米或许已煮成熟饭。而从法律层面看,智力低下者根据情况,是可不予办理结婚证,或为无效婚姻的。也就是说,这桩婚事未必能够合法。

重要的是,民众对这一事件担心的是,很可能涉嫌包办婚姻,女孩也不情愿,男方则可能涉嫌强奸。

此事引爆网络热议后,随即引起了多部门的关注并对此进行了回应。当地妇联称:已联合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调查,若真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会帮她维权,给予人文关怀、心理咨询等。残联也表示,正关注该事件。当地派出所称,女孩已年满二十周岁,结婚系双方父母同意。关于女孩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及是否自愿结婚,高店镇派出所称正在核实。民政则坦言,智力残疾者如无民事行为能力,则为无效婚姻,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这是一起再特殊不过的婚事,至于能否领证成为合法婚姻,关键在于女孩是否自愿。只要其的自愿的,所有的疑虑都可以烟消云散。问题恰恰在于,就怕女孩不是自愿的,受到伤害,就需要严肃查处了。

如今,既然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不妨坐等真实情况浮出水面,再做评断。但无论如何,这桩婚事影响巨大,应当麻雀解剖,通过“以案释法”进行“以案普法”,最终实现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公民,也应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充分彰显婚姻自由的公民权利和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