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1版)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验,并已于2021年1月25日出具(天健验【2021】3-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人),公司董事陈嵘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 3-2号”《验资报告》核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00,000元变更为80,000,000元,公司的股本由60,000,000股变更为80,000,000股。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需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现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现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现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1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现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1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现对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1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现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1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3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9,628,374.5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951,886.79元,共计43,580,261.38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位委员共同讨论一致提议并拟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如下: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0万元(含税),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黄志毅先生、陈稳见先生、王亚彬先生、王铁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邹海燕先生、冯强先生、钱可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相关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产生3名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十八)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3月18日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39号深圳市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03日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1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卫军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卫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亚彬先生、财务总监石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9,628,374.5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951,886.79元,共计43,580,261.3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提议推荐陈卫军先生、杨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家菊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当选股东代表监事在股东大会选举当日就任,任期三年。

经审查,各位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03日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冯强,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冯强

2021年03月02日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钱可元,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钱可元

2021年03月02日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邹海燕,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邹海燕

2021年03月02日

披露公告所需备查文件:

1. 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 本人签署的声明;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黄志毅先生、陈稳见先生、王亚彬先生、王铁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邹海燕先生、冯强先生、钱可元先生(简历见附件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邹海燕先生、冯强先生、钱可元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具体内容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非独立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二届董事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03日

附件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黄志毅先生,出生于1969年4月,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华北石油地勘工程师,康惠(惠州)半导体有限公司工程师、销售经理,誉信电子总经理,秋田视佳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7年9月,任秋田微有限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15年3月,任秋田微有限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黄志毅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通过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455.0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9%,黄志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陈稳见先生,出生于1973年4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精细化工专业,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11月至1998年8月,任东莞市通华液晶有限公司工程师;1999年6月至2005年7月,任石家庄实力克液晶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

陈稳见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稳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下转B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