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破获一起诈骗案,追回赃款12万余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高额回报”为诱饵,勾起被害人的“赚钱”心理,然后再一步步把他们带入骗局。

“好朋友”说可以暴富透露“赚钱渠道”

2020年夏天,家住奎屯市的曹女士,在一次聚餐中认识一名姓马的生意人,两人都做棉花生意,就说好了今后合作。后来,通过两人的几次合作,马先生顺利获得了曹女士的信任。10月底,马先生打电话给曹女士称:自己有一批低价的棉花要卖,自己认为和曹女士关系好,就想着把这个好处给她。之前的合作经历让曹女士对马先生深信不疑,当即表示要买。次日,曹女士便将60万元交给了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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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失联,被骗60余万元方知上当

到了约定交货日,曹女士却等不来马先生。这才发现,马先生的电话关机,微信被“拉黑”。曹女士赶忙到独山子区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报案时,曹女士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而是担心马先生出了意外。

确定主犯,牵出同伙

因曹女士提供的信息较全,犯罪嫌疑人马某的真实身份很快被核实,但此时马某已逃离独山子,分局刑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对马某进行追逃。

2021年2月20日,马某出现在石河子机场,并被石河子警方抓获。独山子区分局迅速安排警力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押解回独。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供述了伙同坎某、陈某、侯某诈骗被害人曹某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民警第一时间前往沙湾县,对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经过连夜奋战,3名犯罪嫌疑人逐一到案。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伙同马某诈骗被害人曹某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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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与朋友做生意也需谨慎,真情实意的朋友是人生的财富,但有时候,这样从天而降的情感往往伴随着背后的虎视眈眈,不管是现实诈骗还是网络诈骗,我们要做到不听信他人诱导,不眼红高额回报,不透露、不转账,切莫成为他人的刀下鱼肉。

来源丨平安独山子

作者丨叶文 葛凡

编辑丨何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