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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3月2日,苏宁易购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注函。函中要求,关于此前转让合计23%的股份给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鲲鹏资本指定投资主体一事,苏宁须对几项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苏宁易购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对此,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苏宁须说明本次交易对手方深国际和鲲鹏资本或鲲鹏资本指定投资主体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如否,请提供证明材料,并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本次股份转让后,苏宁易购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鲲鹏资本、深国际和苏宁电器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19.99%、16.38%、15%、8%和5.45%。

对此,关注函要求苏宁易购说明,股权转让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权安排、主要股东持股比例等,说明认定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同时,要求苏宁易购说明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是否会对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是否会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何种措施防范或消除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就上述问题,苏宁易购须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3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