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发布多个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陡门乡、太平镇这些地,以及新乡医学院唐公山校区等,要被政府征收啦!
01新乡发布多个征地公告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32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陡门乡陡东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陡门乡陡东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33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陡门乡河西张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陡门乡河西张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34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陡门乡仁村堤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陡门乡仁村堤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35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陡门乡桃园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陡门乡桃园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36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陡门乡徐庄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陡门乡徐庄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37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陡门乡张素庄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陡门乡张素庄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38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太平镇扁担王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太平镇扁担王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39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太平镇虎张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太平镇虎张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40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太平镇土寨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太平镇土寨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41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太平镇肖堤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太平镇肖堤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原征收启动〔2021〕42号
为保障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原阳县段)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太平镇盐运司村的集体土地,经我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2021-01,位于太平镇盐运司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我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
02新乡医学院唐公山校区用地公告
来源:卫辉市政府网、
原阳县人民政府网、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