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关于“3260项目”案件的判决书,利箭在行动从判决书中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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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0项目利用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假借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热点,编造所谓国家扶贫工程、“中国梦”等虚假项目,无任何经营产品,以发展会员可获得高额消费卡、高额奖金等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加入者需要交纳加盟费人民币3360元,分会员(2人以下)、推广员(3-13人)、培训员(13-81人)、代理员(81-491人)、代理商(491人以上)五个级别。被告人杨某权、蒋某、康某芬经人介绍,先后加入3260项目,成为3260项目不同层级的代理人。具体事实如下:

1.2017年9月,被告人杨某权经侯某琼(另案处理)介绍来到吉林省辽源市考察后加入3260项目,后又发展了童某芳(已判)、余某珠(另案处理)等人加入3260项目。2019年3月,被告人杨某权发展的下线人员数达到代理商级别,2019年4月,杨某权成为辽源地区3260项目的负责人。经查,被告人杨某权通过其农村信用社账户控制的会员费资金达到人民币1400万余元。2019年6月和7月,被告人杨某权将骗取的会员费人民币360万元交付给其妻子伍某芬(另案处理)。

2.2018年3月,被告人蒋某经童某芳、杨某娥(已判)、康某芬等人的介绍后加入3260项目,后多次到3260项目基地学习。被告人蒋某明知3260项目系虚假项目仍积极发展下线成员,2019年5月,被告人蒋某发展的下线人员数达到代理员级别,经被告人蒋某经手收取的会员费达人民币70万余元。

3.2018年1月,被告人康某芬经杨某娥介绍加入3260项目,后多次到3260项目基地学习。被告人康某芬明知3260项目系虚假项目仍积极发展下线成员,2018年10月左右,被告人康某芬发展的下线人员数达到代理员级别,经被告人康某芬经手收取的会员费达人民币45万余元。

2020年6月29日,被告人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0年7月18日,被告人杨某权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0年7月28日,被告人康某芬被公安机关抓获。三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另查明,2020年5月12日公安机关冻结了伍某芬父亲伍某宁波银行账号的存款100万元。被告人杨某权的家属向法院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蒋某的家属向本院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康某芬的家属向本院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

临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权、蒋某、康某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杨某权、蒋某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康某芬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

判决如下:

1、被告人杨某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

2、被告人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3、被告人康某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4、被告人杨某权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蒋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康某芬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元予以追缴,返还相关被害人。

5、冻结在公安机关的赃款人民币100万元,返还相关被害人,由冻结单位临海市公安局负责处理。

6、继续追缴被告人杨某权违法所得人民币180万元,返还相关被害人,无法追缴的,责令被告人杨某权退赔(款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7、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4部、银行卡12张、笔记本11本、联想手提电脑1台等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临海市公安局负责处理。

最后提醒:3260项目是传销,是诈骗,切勿上当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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