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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成都市温江区某小区内,一个青花瓷小碗从天而降,直接掉在了小区单元楼下!民警接警后迅速调查,发现是一小学生独自在家玩手工时,家长突然回家,因害怕被父母责问,小孩便随手将来不及收拾的青花小瓷碗丢出窗外,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安律说法]

1、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近年来,高空抛物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频发,高空抛物也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为了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无论是民法典还是刑法均对高空抛物行为做出了回应!

《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无法确定侵权者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同时该条还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公安等机关的调查义务!

《刑法修正案十一》更是将高空抛物行为定义为犯罪,规定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技术法律缺一不可!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刑法修正案十一也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换句话说,如果再有高空抛物的行为,行为人真的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

但应当注意的是,法律责任虽然明确,但是如果找不到行凶者一切都是空谈,现实中,即使报警,除非造成重大伤亡,否则警方一般不会动用技术侦查手段。再加上群众证据意识不足容易破坏第一现场、抛落物较少为私人用品等原因,导致取证十分困难。“高空坠物连坐”制度虽然可以让受害人得到救济,但无疑也造就了很多无辜之人。

因而那如何有效的将制度落地,除了相关法律的宣传外,更应该加强技术防范手段!目前某些城市打造的智慧小区,在高层建筑物的不同角度安装了一些高清摄像头,采用AI摄像机监控高空坠物来取证,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最后,所幸本案小学生并未酿成大祸,这也提醒大家,在自己做到不高空抛物的同时,还应当及时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不要高空抛物,避免孩子的无意之举,给整个家庭带来灾难!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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