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的开始,南京警方给我们带来大快人心的好消息。上个月,网名为“辣笔小球”的博主(仇某)在网络上发表了侮辱英雄烈士的言论,随即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根据今天的警方通报称,仇某已经被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即将是正义的审判。“辣笔小球”可不是一般的网民,学历和职业更是让人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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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情经过

2月19日,新浪微博的博主“辣笔小球”发表了侮辱,玷污,嘲讽戍边英雄言论。大量网友见到后义愤填膺,纷纷在其言论下留言,谴责,评论数达到几千条。可是仇某并没有认识到错误,甚至变本加厉的发布了多条言论,触犯了法律,造成恶劣的影响,随后被新浪平台禁言一年。

2月20日,包括《人民日报》,“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在内的多家机构对其提出了严厉的批评。随后,企查查公司公布了“辣笔小球”背后的关联公司,分别是南京晋泰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令行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均处于不正常的状态,可见是窥一斑知全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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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辣笔小球”法学硕士学历,记者背景

根据相关的资料表明,网名“辣笔小球”背后真实的姓名是仇某,现年39岁,南京人,学历法学硕士。理论上来说,仇某是一位有着高学历,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在网上的言行与其学历背景大相径庭,让人匪夷所思。

另外经过调查发现,仇某曾经是《经济观察报》的一名记者。2010年7月份,仇某以记者的身份报道了凯恩公司内幕交易,随后被遂昌县公安局以仇某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列为网上通缉对象。当时很多网友将他称作为正义的使者。《经济观察报》也第一时间发表了声明:仇某于2015年已经离职,目前并不是其员工。

法学的专业理应比普通的人更懂法,可是却知法犯法。曾经的记者身份理应客观,尊重事实,可是却信口雌黄,污蔑诽谤。可见他的言行初衷并不是一时信口开河而出现的口误,而是精心策划,有预谋的蹭热度,对事实扭曲报道和解释,反映出他人性丑陋的一面。

三、 被逮捕意味着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99条的相关规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检察院批准逮捕意味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即将进入刑事审判阶段。总而言之:仇某所犯的罪行已经板上钉钉的事了。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新增的罪名,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罚的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法律无法是生活上那些小事,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人民英雄不容侮辱和诋毁。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合法合理地发表言论,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