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日电 1日,银保监会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农业银行台州分行被罚款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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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保监会

台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农业银行台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三方面:浮利分费;向未结顶楼盘发放按揭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证券期货市场。

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农业银行台州分行罚款人民币72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月22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

一是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是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是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是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是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等。

据天眼查APP,农业银行台州分行成立于1992年2月,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目前负责人为杨柳斌。(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