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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午,仙桃市民范某骑着带遮阳雨篷的电动车,经过仙桃大道车站路口时,被在路面执勤交警拦下,除了拆篷之外,范某成为仙桃驾驶带篷电动车被警方处罚的第一人,被处以罚款50元。()

据了解,电动车加装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安全技术参数和性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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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市创城办于1月22日下发通知,明确1月23日至26日,各单位、社区组织对电动车违规加装的遮阳篷(伞)予以拆除。1月27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对上路行驶、违法加装遮阳篷(伞)的电动车予以现场强制拆除,但并未开具罚单,一直倡导电动车主自行拆除。直到2月27日,才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罚款是手段不是目的,主要是警示电动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如何避免被罚呢?其实不难,关键是信守上牌承诺,主动拆除篷伞

2月25日《仙桃日报》第三版

希望全市各单位、社区以实际行动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支持交通秩序整治和交警执法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环境。

最后,提醒广大电动车主,请将生命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上,驾车上路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切勿随意逆行、横穿掉头。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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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仙桃

编辑/周彬 责编/邓一凡 终审 /易赶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