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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日报网讯 (孙明阁 吴杰庄) 移动互联网时代,众多拥有数以亿计用户的互联网社交、在线支付等平台,成为类似于公路、电力等数字时代的基础设施,对商业竞争和消费者获取信息有着巨大影响。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互联网大国,网络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由于上网人口增速的减缓,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由高速变为平稳。相应的,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格局,也从遍地开花逐步过渡到互联网巨头之间相互竞争的格局。

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互联网巨头企业违反《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过度使用用户数据和侵犯隐私、干预舆论、无序扩张等负面作用开始集中暴露,已经引发公众高度关注,亟须加强反垄断监管。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更是被设定为十四五期间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国际形势、互联网行业发展趋势及其对其他经济领域和消费者的影响,我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应当通过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典型案例,对中央政策精神和社会需求作出回应,明确具备基础设施地位的互联网应用和网站应保持中立性,探索反垄断提级管辖,避免地方保护 ,探索平台经济市场支配地位的新方法探索平台经济市场支配地位的新方法等加强工作。

移动互联网时代,众多拥有数以亿计的用户的互联网社交、支付等平台,成为类似于公路、电力等数字时代的基础设施,对商业竞争和消费者获取信息有着巨大影响。根据数字经济的新特点,对平台经济的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方法进行完善,如网络效应、数据收集利用和市场进入壁垒,用户转换成本等。加强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