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 08:52网络大V“辣笔小球”诋毁戍边英烈被检方批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月20日 19:23中纪委评大V诋毁戍边英雄被拘

2月20日 13:11警方通报“辣笔小球诋毁戍边英雄”

2月20日 11:48新华社评辣笔小球被依法关闭

2月19日 17:46“辣笔小球”账号被禁言一年

2月19日 10:29网络大V“辣笔小球”诋毁戍边英雄

3月1日,记者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据介绍,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记者沈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