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好动,在玩闹时难免磕磕碰碰,就算是受伤了也在所难免。如果受伤较重,就涉及到赔偿问题,不过就算需要赔偿也要采用合理的方式,否则就会有仗势欺人的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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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云南曲靖的杜先生爆料,自己上小学的儿子被告上法庭,而原告是他的同班同学,诉求是赔偿他们8.4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杜先生称,当时是课间时间,儿子走廊上和同学聊天。此时他的同学从其身后走过,刚好杜先生的儿子后退了一步,这一脚不慎绊倒了儿子的同学,同学因此摔跤,致牙齿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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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杜先生就此事主动提出赔偿对方一万元的方法,不过被对方拒绝,并起诉到法院。可是在起诉阶段,儿子却被同学的母亲,也就是班级的班主任针对,不仅故意为难他,不给他改作业,还罚他打扫卫生等等。杜先生称,学校也组织过协商,不过感觉学校就是在偏帮他们,有种仗势欺人的感觉。

从杜先生的描述上来看,对于赔偿问题对方有异议的,让法院来处理就可以了,这完全也是合理的,并且也应该支持。可是同学的家长故意为难自己的儿子确实是不应该的,这应该属于公报私仇了。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