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的两块土地被征收

作为村小组负责人陈某成

伙同4村民代表将约330万元

征地补偿款存放在银行

从中赚取了30多万元利息进行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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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最近成功破获该起涉嫌侵吞征地补偿款利息的职务侵占案,涉案的陈某成等5人先后落网。2月23日,其中4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征地补偿款被侵吞?群众向警方报案

2月19日,该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反映:2011年陆川县温泉镇某村小组有两块土地被征收,土地用于他用,当时的村小组负责人陈某成及村民代表黎某伟、陈某权、陈某林、宁某光负责配合土地征收工作,累计收到两块土地补偿款大约330万元,这笔钱一直存在陈某成名下,没有分配给对应的村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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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此警情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2011年,该村小组被征收的两块地确实获得了土地补偿款。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无法开设集体账户,经过陈某成、黎某伟、陈某权、陈某林、宁某光5人商量,决定将这笔钱存到村小组负责人陈某成的名下,由他们5人共同代为保管。其中,1人负责保管存折,2人分别负责保管存折3位数密码,他们约定办理业务时需5人共同到银行办理。

原来是村小组负责人等5人侵吞征地补偿款利息

收到330万元土地补偿款后, 陈某成、黎某伟等5人打起了歪主意。2011年底至2012年初,5人将约330万元土地补偿款分别以3个月、半年和1年等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方式,存入银行,从中获得利息1万余元,并拿来平分。

尝到甜头后, 陈某成、黎某伟等5人于2012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20余次,将约330万元土地补偿款所产生的利息30余万元平分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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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窗事发,犯罪嫌疑人陈某成、黎某伟等5人先后落网。经查,陈某成5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自认为他们没有私分补偿款,仅仅占有征地补偿款本金的利息而已,村民不会知晓。直到事情暴露后, 5人才如实交代合伙侵吞征地补偿款利息的经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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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市司法局、玉林晚报及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