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北京大兴机场是项大工程,因为疫情原因我还没有实地考察过。

1

从网上资料看,机场位于永定河北岸,地跨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榆垡镇,以及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本期用地面积27平方公里,其中北京15.6平方公里,河北 11.4平方公里。规划用地面积45平方公里。

这样的大项目,难免遇到征地、拆迁纠纷,但事实上案件并不多,倒不是机场附近群众觉悟高、积极配合拆迁,而是有法律高手在背后“出谋划策”的结果。

2

2015年新机场拆迁,在向多个部门申请公开“征地批复”后,均被回复“申请的信息不存在”,被拆迁人韩晋平认为如果没有“征地批复”这个前提,那么所谓的拆迁许可证便没有合法性。因此,她向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京建大拆许字[2015]第1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2017年5月,韩晋平收到大兴法院判决书,驳回了她的诉讼。“本院认为”部分里,写明“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这是个专业术语,我来解释一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应当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本条所称“生效裁判”,既包括生效的行政裁判,也包括生效的民事裁判。生效裁判对于后诉的这种羁束效力,源于生效裁判的既判力。虽然一般认为,既判力的范围只及于相同的当事人以及相同的诉讼标的,但在有些情况下,判决遮断效的范围与诉讼标的的范围可以存在错位。亦即,尽管前后两诉的诉讼标的不同,但前诉判决遮断后诉。当前诉的诉讼标的成为后诉的先决条件,或者后诉在实质上是对前诉展开的再度争执时,就是如此。

3

当然,本文所说的案例发生在2017年,当时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前一后两部司法解释关于本条的内容完全一致,非专业人士就不用研究了,我不过是想卖弄一下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而已

这句话说明,法院援引了已生效的判决,换言之,在韩晋平之前,与她同村的,已经有人起诉过并且败诉了。

是谁先行起诉的呢?

4

经2021年2月26日中国经营报《“安排干部诉政府”:北京大兴疑现10余起“架空”行政诉讼案》一文披露:

众原告除被拆迁人这一特定身份外,当时均另有“领导”身份:原告张东移是榆垡镇综治办主任、包村干部;原告田玉明是南化各庄村党支部书记;原告尹世杰是公各庄村党支部书记;原告张宝仓是榆垡镇政府工作人员;原告李某是榆垡镇政府干部;原告佟某是榆垡镇政府民政科科长;原告杜俊芬是郭家务村妇女主任;原告杨德富是西宋各庄村党支部书记;原告李少刚是南各庄村分党支部书记;张国江是北化各庄村党支部书记。

张月学时任礼贤镇大马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早前媒体报道中,张月学第一个带头拆掉了老宅,并称:“我的身份不只是一个拆迁村村民,我是党员,是干部,一定要身先士卒,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这些人本应发挥党员和干部先进性,积极配合拆迁,他们怎么会或者说怎么可能率先起诉呢?

5

在一段录音中,北京市大兴区大马坊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张月学向村民承认:自己做了“彩儿(托儿)”,参与了自己并不懂得的“民告官”——行政诉讼。

这些行政案件有着奇妙的共同点:相同的代理律师,相同的主审法官,相同的判决结果(败诉)。而律师向记者否认曾代理过这些案件。

6

明显看,这是一个有法律知识的人给出的策划,你不是想打官司告政府吗?政府不是会输官司么?我先安排自己人,占个坑,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

多么厉害的手段。

我在政府工作过多年,不是没有想到过这样的路径,但从来没有做过,因为人要多么缺德才能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

至少,我这样的法律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7

还有个问题,那就是:政府对打官司的老百姓到底该持什么态度

我在基层政府主持法制办工作多年,给领导灌输的理念是:要鼓励老百姓告政府

这倒不是说老百姓不打官司我就没有饭吃了,而是一种思维:老百姓告政府,就不会去上访,更不会拿着刀杀我们的干部。

在这个意义上,我每次代表政府去开庭,都会在答辩中感谢原告,因为原告有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寻求法律途径

如果像大兴这样的神操作,会出大事的。

2020年1月1日,江苏仪征刘集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持刀砍人,导致1死2伤。刘集镇人民政府回应称,嫌疑人因多年前的拆迁问题怀恨在心,并不断上访。在其败诉之后,嫌疑人持刀行凶报复,死者系政府工作人员的亲属。1月2日,仪征警方通报称嫌疑人被发现已经自杀身亡。

你不让他打官司,他就可能行极端,这就是教训。

8

2018年10月,韩晋平发现,自己母亲张淑华的房产被人偷拆——榆垡镇政府在2020年出具证明称:“张淑华发现房屋被拆除,后报案,目前此案尚未侦破。榆垡镇政府同意张淑华按照原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复建。

现在,这片已被拆除的地块上,周边的蓝色围挡写着:“房屋被偷拆,公安正破案,政府让复建。”

房屋被拆后于2019年3月被大兴公安分局以“故意毁坏财物”为由刑事立案侦查,至今暂无明确进展。

在遍地都是摄像头的今天,一座房子被拆了,你相信找不到具体人?如果有一天发现了责任人,这就是严重的刑事责任。

万一因为拆迁,公职人员被以“故意毁坏财物”判刑,大兴出这些馊主意的法律人会不会心痛?

9

我一直主张法律人要有良知

王阳明说:良知便是人们的本心,良知作为人存在的根本,它是生命的本源,是存在于人内在的任何事物的统帅。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做的任意一件事情全是要遵循自身内心的良知。只不过良知许多情况下被人们的私欲所蒙蔽,导致我们在做事情的情况下,没法遵循良知,而被私欲牵着走。

我当然不是说别人,我更多说的是我自己,不忘良知,敬畏法律

2021年2月28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