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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禁止、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和《蚌埠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宣传推动会部署相关工作。

就贯彻落实《蚌埠市禁止、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会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外卖企业等经营主体宣传工作,加强对生产、流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利用“12345”“12315”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相关投诉举报信息。

《蚌埠市区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市市区中环线以内为活禽交易限制区,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活禽交易,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宰杀活禽。会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市场开办者、原活禽经营者立即行动,停止活禽交易,中环线以内市场达到“三有三无”标准,即有《办法》宣传、有冰鲜禽销售,有检疫检验证明公示;无活禽、无活禽饲养宰杀设备、无羽毛粪便,引导消费者转变生活习惯和消费理念,主动选购“白条禽”“冰鲜禽”,形成绿色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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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continued——

来源:蚌埠新世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