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通告,3月1日起至6月30日,百色市实施禁渔期制度,违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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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全文如下

2021年百色市实施禁渔期制度通告

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百色市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实施禁渔期制度。在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反禁渔规定的,渔业渔政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百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8日

来源:右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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