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实名举报中国人寿的当事人张某某2月27日在社交网站上再次发声,回应网友质疑。

张某某表示,工作了16年现在才出来举报,是因为原来岁数小不懂,领导怎么交待就怎么做。随着网络信息发达,嫩江公司造假越来越多、越严重,查了一下国家的法律法规,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张某某还表示,自己发现问题时,也敢于指出了错误,是对公司好、希望公司改正,却换来的是领导的打压和各方面的报复。“大家建议我去的那些相关举报部门,和有权限管的部门,我都去实名举报了,但他们都不查。”

在回应网友私信其“误导客户退保、坑了保险公司员工和销售人员”的指责时,张某某表示,“做人要实事求是,我实名举报的是事实,有证据支撑,也查证属实。销售误导和夸大收益等问题,是保险市场屡禁不止的现象。”在最后张某某还表示,感恩不代表必须抛弃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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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对中国人寿被举报一事做出回应称,事件发生后,银保监会高度重视,要求黑龙江银保监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展开调查。前期,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黑龙江银保监局黑河分局对中国人寿黑河市嫩江支公司依法进行核查,对已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还表示,下一步,黑龙江银保监局将举一反三,把核实信访举报与查处违法违规结合起来,全面排查中国人寿黑龙江省辖内相关业务,并根据查实的情况,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银保监会责成中国人寿总公司深入核查问题线索,全面自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目前,中国人寿已作出具体安排,正在加紧开展有关工作。

2月24日事件发酵当晚,中国人寿回应外界称,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赶赴当地开展全面调查。公司一贯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如调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相关高管在2月2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被举报的当事人孙某某已经离开嫩江支公司。但张某某在25日的回应中透露,孙某某在离职嫩江支公司之后,于2020年5月份被另外调回齐齐哈尔依安公司当经理。

财联社记者从天眼查了解到,中国人寿依安支公司的负责人正与孙某某同名,其任职时间为2020年7月份。此孙某某是否为原嫩江支公司的孙某某,中国人寿方面尚未答复外界。

有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透露,监管在对高管处罚时会一并说明罚款金额多少,以及取消高管任职资格多久。撤销高管任职资格一年后恢复任职还比较常见。

财联社记者从银保监会官网了解到,黑河银保监分局曾于2019年5月和12月向嫩江支公司开出两份处罚单,处罚事由为“虚列费用”。

其中,2019年5月,因虚列费用,嫩江支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孙某某等人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12月,嫩江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黑河银保监分局连开4张罚单,被罚款10万元,孙某某因对虚列费用问题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但财联社记者并未发现有取消任职资格的罚单。

此外,银保监会在2月26日的回应中还提到了对行业顽疾的整治。“银保监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坚决整治行业顽疾和市场乱象,推动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有接近监管的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针对中国人寿被举报一事,后续还会有一系列措施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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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实名举报中国人寿大量造假

此前报道:

员工实名举报中国人寿造假 虚列费用等内容被查实

2月24日早上,一则“员工实名举报中国人寿造假”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首位。在爆料视频中,一名自称在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工作16年的员工张乃丹称,嫩江支公司总经理存在保费造假、骗保套钱谋取私利等问题。根据微博文章,2019年其曾向中国银保监会实名举报“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领导孙小刚造假贪污问题”。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了解到,张乃丹此前确系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员工,2020年曾因名誉权纠纷与该公司对簿公堂。法院认为,张乃丹发表文章的行为属于公民行使申诉控告的权利,且张乃丹所陈述的三项违法违纪内容,被查实了虚列费用一项,所以张乃丹并没有造成对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名誉权的侵犯,驳回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诉讼请求。随后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提起上诉,在审理过程中,又因“没有上诉的必要”撤回上诉。

▲中国人寿员工张乃丹在网络上发布视频实名举报公司大量造假。图片来源/视频截屏

员工实名举报中国人寿嫩江公司大量造假

微博用户@兔宝宝1988z在视频中称,她是中国人寿保险嫩江支公司的在编员工张乃丹,已经工作了16年,负责嫩江公司个险部的财务报账及综合管理工作。

张乃丹在举报视频中表示,长期以来,嫩江支公司“长险短做”骗保,套取高额奖励,给客户保单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虚假增员、虚挂人力套取公司奖励及费用;虚列费用,做假账套钱。

张乃丹称,2017年1月孙小刚任职嫩江支公司总经理,为了完成公司保费任务,套取公司奖金、绩效以及达成自己的职务晋升,将公司“盛世臻品”等几款长期理财保险产品,“包装”成一年定期储蓄产品,欺骗客户购买并承诺给客户高额利息,然后让客户第二年统一退保。他不仅自己参与造假从中获利,还逼迫员工造假为其牟利,收取虚假保费1000多万元,借助这些虚假保费,套取公司佣金、奖金、绩效等非法所得200多万元,套出来的钱至今下落不明。

举报内容称,“孙小刚每月都伪造客户签字冒领高价礼品,伪造客户参加公司客养旅游和其他活动的签字套取客养费用,编造各种支出理由伪造假凭证套公司钱。而公司每年有400多万元的费用去向不明。”

张乃丹称,在其拒绝站队后,孙小刚拉帮结派培养亲信并带头孤立她,用她的财务账号继续造假套钱,让张乃丹顶着报账员的名头,承担工作风险,但实际上张乃丹的本岗位工作已经被他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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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者孙小钢曾因虚列费用被黑龙江银保监局点名处罚。图片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被举报者曾因虚列费用被点名处罚

张乃丹在微博上称,2019年她向中国银保监会实名举报,也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举报文章。两次举报都转由黑龙江银保监局负责调查处理,举报均被查证属实。

记者检索资料发现,2019年黑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黑银保监罚决字〔2019〕51号显示,2019年5月,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曾因虚列费用被黑河银保监分局连开4张罚单,被罚款10万元。其中,上述被举报的当事人孙小刚和鲁志纯均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

同年12月,黑龙江银保监局再开罚单,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罚款10万元,孙小刚因对虚列费用问题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2月24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孙小刚联系电话,其电话无法接通,来电均被转入通话助理。

孙小刚此前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称,张乃丹在网络平台所说关于他本人造假、做假保费、贪污套取资金并且占为己有均不属实。此外,张乃丹还称其窃取客户资料、虚假增员和身价千万都不存在。

孙小刚表示,之前和张乃丹曾因工作问题存在矛盾,张所说的经营上不妥当的问题当地银保监局也有相关处理。“现在张乃丹的行为侵犯了我个人权益,我准备起诉她。”

至于个人贪污问题,孙小刚表示,当地纪检委曾对他进行过调查,已经有调查结果,具体情况可以询问当地纪检委。

2月24日,记者多次拨打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与嫩江支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据媒体报道,中国人寿相关人士称对此事正在调查了解当中。

▲2020年,张乃丹被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起诉侵犯名誉权。图片来源/张乃丹微博

举报人曾与公司对簿公堂

上游新闻记者根据公开信息了解到,张乃丹此前系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员工,2020年曾因名誉权纠纷与原单位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对簿公堂。

张乃丹举报称,举报内容被查证属实,但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告张乃丹侵犯名誉权,并将其强制开除。“2019年8月,嫩江支公司擅自清理了张乃丹的办公用品和私人物品,现任公司经理又以其不上班为由将其开除。”

记者了解到,2020年7月20日,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案情简介中显示,张乃丹曾是原告单位职工,自2019年1月2日起,被告张乃丹无故旷工,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多次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被告返岗,张乃丹始终未向单位反馈任何理由并拒绝返岗。

根据该案裁判文书显示,嫩江市人民法院认为,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张乃丹在网络平台发表的文章内容对该公司名誉权造成了侵害,张乃丹向各大网站发表文章的行为是属于公民行使申诉控告的权利,且张乃丹所陈述的文章关于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与嫩江支公司有违法违纪三项内容,经省银保监局查实了虚列费用一项,并对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罚款,所以张乃丹并没有造成对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名誉权的侵犯。

因此,嫩江市人民法院驳回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诉讼请求。

记者注意到,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不服判决,向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审理过程中,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以其认为该案没有上诉的必要,同意一审判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2020年12月12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民事裁定书,准许中国人寿保险黑河分公司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