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给市长信箱写信咨询《用外公外婆的房子能在长沙入学吗?》,长沙市教育局给出了明确答复。

市教育局答复原文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小学入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针对您讲的情况,如果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户籍一直属于长沙城区,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可以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如果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沙城区有房产,应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其父母房产为依据,在对应划定的学区内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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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能不能用祖父母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首先要看父母在长沙城区是否房产,如果有,就需要以父母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不能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如果父母在长沙城区无房,则可以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不过要求孩子与祖父母共同居住,而且孩子与父母户籍属于长沙城区。条件是比较严格的。

不过,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通过赠送部分房产份额给父母的方式,使孩子获得入学资格。直系亲属之间赠送,不受限购影响,但是赠与双方在4年内无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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