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麻烦就不做;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俗语都是人说的。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有些俗语明显是不符合主题的。

“棍棒底下出孝子,脏活累活出孝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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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不是打出来的,是心甘情愿的。

孝媳也不是累出来的,她们也是父母当中的心肝宝贝,凭什么给你当保姆?

以此现象为契机,我想说说如今的教育界惩罚。

缺舟:

惩罚和体罚,严待和虐待。

同样是一字之差,结果千差万别。

而性质上也是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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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当中的尺度,不是老师说了算,而是学生以及家长。

现在有了规定,但是对于老师来说也有些提不上劲。

大家纷纷表示,现阶段还是“教书”这个人物最实际。

近年来,我们也确实经历了很多老师虐打学生的新闻,但是也有一些。

是学生小题大做,小小的惩处,结果自己就满腹怨气和牢骚。

甚至选择单独举报到教育局,有的就和家长添油加醋,最终导致家长兴师问罪。

伴随着网络的发达,小打小闹的事情就捅到了大众眼前。

引发舆论关注之后,最骑虎难下的当然是老师,这个成年人。

因为学生相对来说还是个弱势群体,你就算追责又能走到哪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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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老师不同,轻则就是诫勉谈话,重则那就是停职查看,甚至有可能丢掉岗位。

而不论哪一种,对于老师以后的教学生涯都是个非常严的打击。

所以在出现了很多次“教训”之后,老师们学乖了。

“顺其自然”

有问题,我不管,我就是尽量处于中立,我就负责好把相关的知识教到位就行。

那些我就报给家长,我也不体罚你,最多就是言语上教育两句。

省得惹来一身臊。

在这种背景之下,3三月教育惩戒(试行)新规颁布。

有些人依然发出了自己的心声:“好难”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所谓将“戒尺”还给老师的新规是怎么说的。

目的:主要是为了育人。

有错就要受罚,知错能改要表扬。

注重和学生的沟通。如果学生意识到错误,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

惩戒的情景:

①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以及不服从学校管理制度。

②扰乱教学任务、课堂以及教学秩序。

③包括但不限于吸烟、喝酒等违反学生守则的行为。

④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⑤侵犯他人(同学、老师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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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存在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具体的实施手段:

※点名批评

※赔礼道歉、作出书面或者口头检讨

※追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教学时间内,在课堂外站立(范围一节课)

※课后教导

ps:适当方式告知家长

较重

在上述轻的基础上。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的外出集体活动。

ps:及时通知家长。

严重

上述两种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全年级,而严重方面不能针对小学低年级或者幼儿园。

Ⅰ停课或者停学(范围为一周)

Ⅱ专管法治的人员进行训诫

Ⅲ专业人员介入,进行行为干预

Ⅳ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除了开除学籍之外的一切纪律处分

Ⅴ高中阶段,严重的话,可以开除学籍。

我们再来看看“紧箍咒”。

❶不能使用直接对于身体造成痛苦的体罚。

os:我觉得适当还是可以,毕竟隔着衣服拍打几下,她也能够长记性。

只要不是造成那种明显的伤情或者淤青就好。

❷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惩罚。

例如罚站时间过度,反复抄写。

os:有些我还是很同意的,但是我觉得反复抄写没有毛病。

温故而知新么,家庭作业的作用不也就在此。

对于那些实在是学不会的,好脑子不如个烂笔头,有必要强化他们记忆。

我不觉得一二十遍有些过分。(某篇诗词或者某个字,某个单词)

当然如果是那种很长的课文,特别是全文背诵的,抄很多遍,自然不合理。

❸辱骂或者以歧视性和侮辱性的言行侵犯个人尊严。

os:不经意之间的感叹词或者调侃,我觉得还是可以的。

“我在教室里都不敢抽烟,就怕点燃了你们群草包”

虽然草包是个侮辱词,但老师也是人,也需要对于情绪进行一个发泄。

同时也是希望学生们知耻而后勇。

❹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os:连坐式的惩罚当然不可取。

需要针对性的进行处理,但是也需要谨防“法不责众”这一隐藏做法。

因为有些人可能会选择联合众人和老师进行对抗。

所以在对于一些个人犯错的时候,有必要让更多的人明白当中意义。(而不是惩罚他们)

❺学业成绩惩罚学生

os: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什么时候你考好的学校不用分数说好,这样的情况就消失了。

但这就是教育的甄别,所以有些时候,适当的教育还是可以的。

❻个人情绪惩罚学生

os:这个确实是很多老师存在的,往往在训斥的过程中,逾越了尺度。

就是将个人情绪带入其中。

❼让学生惩罚学生

os:这个是非常不可取的。

❽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做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教书容易,育人不容易,特别是如今的大环境之下.

给老师的教育提出了更多的难度。

除了学生和老师之间,家长有些时候也加深了这种矛盾,增加了束缚矛盾。

在这项规定里边,给予了老师的惩处权利,但是辩解权利很少。

家长们如果对于惩罚有异议,可以提起申诉。

学校或者其他的教育部门都可以。

最终如果说是没什么问题,老师能够得到什么?

一段日子的如履薄冰?

但是一旦出现问题,那可能是整个教育生涯的断送。

简单的加减法会算吧?

我找到了一个评论较多的动态,前七名的网友,全都表现出一种无力感。

他们还是有些害怕。

但是有些事情不能因为害怕,或者存在一定的掣肘,他就不做了。

麻烦指定是有的,困难也是客观存在的。

需要学生、家长还有老师,三方面做好良好的沟通,才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