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又有一批新规定和新举措将正式实施。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办理、上海新一轮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开始施行…来看看对你有哪些影响?

明天开始,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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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新一轮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明起将施行。新办法明确 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但对插电混动车辆 需满足在本市有充电设施,且名下没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

《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明天开始也将实施,这是全国首部该领域的省级政府规章,将成为加强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护的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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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明起开始施行。其中明确,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规定;增加高空抛物犯罪、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犯罪规定。

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增加拒绝执行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