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卫健委

淮安市市场监管局

相继发布

不合格产品、食品的通报

2021年一季度餐具饮具

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检结果公示

按照2021年度淮安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产品抽检计划,市卫生监督所依法组织了一季度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已组织各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查处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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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两条

淮安市市场监管局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

市场监管局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

(2021年第4期)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通告(2021年第1期)涉及淮安市洪泽区永惠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上海金日医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厂生产的鹿龟酒(配制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01-11、2020-09-15、2020-09-18)三批次产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2.通告(2021年第2期)涉及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杰林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对于 淮安市洪泽区永惠生活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称上海金日医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厂生产的鹿龟酒(配制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01-11、2020-09-15、2020-09-18)三批次产品的行为 ,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取证顺利,且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和产品证明,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60元,罚款650元的行政处罚

2.对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杰林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称苏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的行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等材料。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淮安市市场监管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2021年第6期)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8期)涉及淮安市淮安区佳家旺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苏成功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名蓝经典(红色传奇15),酒精度及氰化物(以HCN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0日向淮安市淮安区佳家旺超市经营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未发现“名蓝经典(红色传奇15)”白酒库存。经调查,当事人从宿迁市洋河镇名蓝酒业有限公司购进18瓶“蓝经典(红色传奇15)”白酒。规格型号:42%vol、500mL/瓶;生产日期:2014年8月10日,标称生产企业为江苏成功宴酒业有限公司,已全部销售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经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产品。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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