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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之未系安全带

2021年2月19日 豫S0237A

2021年2月19日 豫SA0R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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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9日 豫SL2N63

2021年2月19日 豫SN9K90

2021年2月19日 豫SX2N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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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9日 豫VA35A7

2月份潢川县辖区风险隐患突出(黑榜)运输企业

黑榜企业:信阳市弘运集团潢川安顺货运有限公司,所属8台货车违法未处理,1台挂车逾期未检验。

驾照吊销仍驾车 缉查布控查正着

驾照被吊销且未重新取得新驾照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可信阳潢川一男子两年前因醉驾被吊销驾照,仍报着侥幸心理继续驾车上路,被缉查布控查个正着。

2021年2月25日8时36分,信阳潢川县交警大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中心平台预警:豫SR68**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信息状态异常(吊销),车辆沿航空北道国道由南向北行驶。接到指令后,潢川城关交警中队执勤人员立即上路设卡,并成功将该车拦截查获。经查,该车驾驶人王某(男,32岁,河南省潢川县人)的驾驶证在两年前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商城县交警大队吊销,王某目前是无证驾驶。据王某称,他驾照被吊销后,以为只要交警不查,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逃避处罚,没想到电子眼实在厉害,还是没能逃得过去。执勤民警遂将该车暂扣,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王某在驾照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500元的处罚。

为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近日,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一日内查处2起重型大货车逾期未报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1年2月24日12时许,潢川交警在沪霍312国道763公里处执勤时,先后查获王某某驾驶的车牌为蒙H16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车辆逾期未报废的交通违法行为,苏某某驾驶的车牌为豫QA12**大型货车存在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对以上2起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潢川交警提示:请广大车主朋友依法依规按期检验机动车,切勿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报废车辆状况差,安全隐患大,稳定性极低,车辆轻者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潢川交警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综合编辑:潢川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法律顾问:刘耀炳律师(河南金合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