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老师对比家长收入歧视学生,官方今天通报:撤销教师资格。具体内容见下图!

我们都知道,歧视或侮辱是法律所禁止的,作为教书育人的老师,更是不能有任何歧视或侮辱的,尤其是不能歧视或侮辱自己的学生,要不然怎么教育学生,怎么教书育人,相反,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每个学生的情况都会有所区别,每个学生的家庭条件也会有所不同,但是不管是学生还是学生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而不是听老师给自己和自己家庭贴标签的。

对此,我国未成人年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

即便是惩戒学生,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也有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从民事角度看,其行为也涉嫌侵犯学生人格权!

该件事,根据教育局的处理情况通报,肖某某被撤销教师资格,查阅《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撤销教师资格,一种是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种是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通报虽未引用具体条款,但通报认为肖某某严重违背师德师风,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应属于后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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