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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获悉,我市今年将制定《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目前两部法规文本正处于起草准备阶段。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全市大局谋划立法工作,推进高质量高效率立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审议《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衡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不断推进依法治市。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从衡阳市情出发,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立法预备项目调研论证,确定2021年立法计划。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力度。启动“八五”普法,做好《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衡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工作,推进立法成果运用,促进法规有效实施。还将成立立法研究中心,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开展《衡阳市南岳区综合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为修改该条例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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