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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匹马明明是我家的!”

“你凭什么说马是你家的?”阵阵争执声打破了互助县巴扎乡元圃村这个小村庄的宁静。原来,是村民马某才让和瓦某仁欠因为放牧于巴扎乡塞尼滩的青马归属问题发生了争执。双方相持不下,无奈来到北山法庭寻求帮助。

原告马某才让诉称:2016年春,其将家里的一匹青马放牧于巴扎乡塞尼滩,并于2020年3月从同村村民马某某处获悉瓦某仁欠欲占有其马匹。2020年5月3日,其到瓦某仁欠处索要马匹,瓦某仁欠拒不归还。被告瓦某仁欠辩称:青马为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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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了解到,马某才让和瓦某仁欠是同村村民,所在地区是牧区,两家的马匹常年在山上共同和群放牧,期间,马群里产下一匹小马驹,但由于已经过了好几年,小马驹的体貌特征发生了变化,难以辨认。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维护邻里和睦,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无论法官如何释法说理,都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鉴于依照经验无法分辨青马归属,原告马某才让提出马DNA同源性鉴定的申请。

由于青海省没有关于动物DNA同源性鉴定的机构,立案庭工作人员多方咨询,联系到了外省鉴定机构。考虑到省外鉴定机构前来现场采样必然导致鉴定费用增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立案庭工作人员与鉴定机构多次沟通,决定由我院司法技术人员依其要求对进行采样,并将采集的样品邮寄。

2021年2月4日,互助法院立案庭的司法鉴定技术人员同主审法官、双方当事人冒着凛冽的寒风来到了元圃村对案涉青马与双方主张的母马进行DNA鉴定采样。

现场采样之前,法官详细地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了本案鉴定的风险、鉴定费用以及预判的法律效果,特别嘱咐当事人慎重考虑是否继续进行鉴定,但双方当事人坚决要求鉴定,并当场缴纳了鉴定费。后我院技术人员依照鉴定机构的要求,分别采集了马匹血液样品,并予以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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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法庭工作人员拿到鉴定意见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庭。经鉴定,原告的母马与争议的马匹之间的基因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具有亲子关系。明确马匹归属后,被告自愿承担了鉴定费用,请求原告撤回起诉。

原告主动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历时近一年的争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由于该地多有类似情况出现,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理释法,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供稿:何金玲

编辑:何金玲

审核:马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