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3日,陆川警方发现该县温泉镇居民吕某、陈某涉嫌偷渡出境,两人在入境返回陆川后未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报告。随后,陆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出入境管理部门、辖区派出所警力对二人进行调查。
当晚,陆川县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民警找到了吕某、陈某两人,工作组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带该两人到医院进行体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当晚起对吕某和陈某分别进行医学隔离和集中隔离观察。
2月23日,吕某、陈某两人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措施后,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接受调查。经过证据搜集和审讯调查,吕某、陈某两人均对其偷渡出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吕某,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调查中,吕某、陈某分别认识到自身从境外返陆未向当地疫情防控管理部门汇报的行为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疫情防控部门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这两人进行了依规处理。
来源 | 陆川公安
责编 |覃 维
校对 |廖 海
审核 | 邹 江
监制 | 黄震海
出品 | 玉林日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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