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了解到,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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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曾发布警情通报称,当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长沙检方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向某曾多次请周某某向办案法官打招呼以达到胜诉目的,均被周某某拒绝。2020年9月7日,向某以看望周某某小孩为名到周家放下一盒水果即走。周发现水果盒中夹了2万元人民币及一个金手镯,多次要求向某取回,遭到向某拒绝。

南都记者注意到,周春梅遇害后,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曾接连发声。湖南省妇联决定追授周春梅湖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马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