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填写了部分内容,

就让购房者先签名按手印?

总价从51.5万变54万元?

近日,

南昌市刘女士向江南都市报投诉,

南昌我爱我家世纪中央城店

交易流程不规范,

希望能终止合同,

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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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还没填完就让签名按手印

“我本来想通过我爱我家世纪中央城店购买一套房子,但他们合同还没全部填好就先让我签字,后来一看交易总价已经从51.5万元变成54万元。”2月24日,南昌市民刘女士向记者回忆起签合同当日的情景,由于着急回家给小孩做饭,在还没有谈好具体的交易过户费、中介费等费用的情况下,该店中介人员便不断催促其在尚未填写完的购房协议上先签字、按手印。“当时合同只填写了甲方、乙方、丁方以及房屋买卖价这几条,其他的内容都没填,我本来也不着急签,但他们一直催我,还说让我放心,我也是出于相信他们,才签的字。”刘女士表示,在签合同时,她还交了1万元定金。

但当刘女士再次返回店里时,业务员那份填好的协议却让她大吃一惊。“除了房子,交易过户费、中介佣金等还需要2.5万元,这些根本就没和我商量,也没有经过我同意,而且这些费用加上房屋的价格,一共要54万元,已经超出我的预算。”刘女士表示,当时她便要求退定金、终止协议,但该店中介人员一直不同意。

“现在已经2月底了,房子也没买成,定金也没退,事情就这样一直僵持着。”在刘女士看来,我爱我家世纪中央城店为了促使成交,在客户不在场的情况下,随意添加其他内容,交易流程不规范,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应,应该作废。”

附加条款不得损害购房者利益

25日,记者来到我爱我家世纪中央城店了解情况,只见该店大门紧闭,张贴了一张春节放假通知。通知显示,该店仍在春节休假中,如有事可通过电话联系。

根据通知中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该店负责人彭先生。彭先生称,该店的确接待了刘女士,但事情并非全如刘女士所言。“房子51.5万元没变,中介佣金、房屋过户费刘女士也是知道的,而且合同并不是都没有写,只是一些附加条款没有写,这些条款不会损害她的任何利益。”

记者从刘女士提供的《南昌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照片中看到,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中确实有手写的4项条款,其中对购房资格、学区指标等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彭先生表示,当时刘女士有事着急走,所以这些附加条款才没有写完,但这些条款并不会损害她的利益,因为房子价格并没有变,而过户、中介等多出来的费用,本身也是刘女士需要承担的。

对于彭先生的说法,刘女士并不认同。“当时除了附加条款,还有很多条款没写,而且交易本来就应该透明公正,所有的条款都应该写得明明白白。如果他们业务员在附加条款写上其他内容,比如增加一个附件,更换了合同约定的事项或者增加了其他的条款,那后果不堪设想。”

我爱我家南昌总公司出面协调

房子总价突增2.5万元,这笔费用究竟是刘女士签字、按手印之前已经明确的,还是之后中介人员自行填写的?对此,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为了协调此事,2月25日下午,记者又来到了我爱我家南昌总公司。对于此事,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先生表示,将会立即了解此事,约各方进行协商,希望能妥善解决此事。“这位女士的心情我也能理解,对于附件条例的担忧,我也是认可的,我们公司会给刘女士一个交代的。”

来源:许佳慧,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编辑:李萌;

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