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秦说汉(355)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清朝的官员等级制度

清朝的各部门一把手之称呼基本上都是在职务后增加一个“台”字,例如制台、抚台、潘台、臬台、学台、府台、道台、府台等。“台”即为尊号,并非官方正式命名。但能够以“台”为尊的各级官员都是实权人物,能对各自管辖区内事务说了算。

古之地方官员,在衙门内办公时,一把手的办公位置略高于属下各级官员,因此各级下属亦自觉地称呼一把手为“台”。但制台、抚台、藩台、臬台、学台、道台、府台虽然都是各级地方或部门的“一把手”,但相同的官职其官衔品级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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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台

制台即总督,管理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军事之最高长官。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改总督为总制。明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复名总督。清承明制称总督为制台,也称督宪、制军。

清朝设置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湖广总督、浙闽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陕甘总督,还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共十一处总督。总督统辖辖区内的绿营兵马,官衔一般为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为从一品,加大学士衔为正一品。

总督是朝廷派出的“驻地”官员,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地方官,但对地方却有很大的决定权,手握绿营驻军的调动权,被称为封疆大吏。清朝比较著名的总督有李鸿章、曾国藩、袁世凯、刘墉、李卫等人,其中李卫虽识字不多却开办了莲池书院。

  • 抚台

抚台即巡抚,掌管地方一省行政的最高长官,官衔一般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巡抚虽然职务比总督略低,但没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不设总督之行省,巡抚则会加提督军务衔,以节制本省各镇绿营总兵以下武职,并兼理粮饷事务。

南北朝时期就有“巡抚”之职,管理地方的部分军事与民事之职能。唐代正式开始在各省设立巡抚使,经过宋朝、明朝时期的逐步完善,到了清朝已经成熟定型。而从明朝开始,巡抚就已经列入中央之督察院系统,由朝廷委派,而非地方任命。

清朝初期,巡抚的管辖范围并非与各省总督之辖区一致,其设置也并不以省为标准,到康熙六年才逐步统一。由于巡抚与总督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反而形成了相互之间的制约,总督与巡抚为争夺权力而各自向朝廷递折子,有利于朝廷控制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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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藩台

藩台即布政使,掌管一省民政和财政,清朝的官衔为从二品。明朝洪武皇帝朱元璋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撤销中书省,设立布政司,改参知政事为承宣布政使,设立左、右布政使。而布政使一般通过科甲进士选拔,经中央任命,委派到地方。

清朝时期,布政使虽然由中央任命,但事实上其工作要向地方报告,不能直接向朝廷上书,是巡抚的下级官员。但到了清朝后期,朝廷为加强对地方官员的控制,也渐渐赋予了布政使在必要的时候,拥有越级向皇帝上密折奏报“政务”的权力。

清朝的布政使主管一省经济,主要工作为:一、承宣政令,宣传及执行朝廷之法令与政策;二、管理属官,考核属下各级官员的为官政绩;三、征收税赋,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户籍、税役、人员、田亩等;四、协调生员之考试及参议政务。

  • 臬台

臬台即按察使,掌管一省司法,主要任务是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类似于现代的公、检、法机关,官衔为正三品。“按察”相当于古代的“陈臬”(象征标准法度之测日影的标杆),因此称之为“臬台”。 唐朝初年,仿汉朝的刺史制度设立。

明朝时期各省级地方官员分为三司,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按察使管“刑名”。清承明制,但按察使的职务比布政使略低,二者的工作都是向巡抚汇报。臬台掌管司法、监察,还管理着邮驿。清宣统三年,按察使被改称提法使。

按察使负责治安、刑狱、司法,也就是拥有逮捕、审讯、判决的权力,有一个独立运行的系统。到了清朝末年,按察使还拥有给朝廷上密折奏事的功能,因此权力极大。

  • 学台

学台即学政,是掌管一省文化教育和科举考试的最高长官,明朝时国子监与国子学合一,清代国子监沿袭明制。清朝光绪年间设立学部,各省设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也称督学使者,别称学台,也称学院、学宪。

学政严格意义上说并非地方官、而是由皇帝亲自委任指派的官员,类似钦差的性质。学政调任各部院侍郎时,官居从二品;任大理寺、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时官居三品或四品;任翰林院修撰编修侍读侍讲,官居五品或六品;任都察院六科的给事中,官居正五品。

可以看出,学政其实并无固定的品级,皇帝委任到哪个地方,就有对应的官阶品级赐给,基本上是有一定的任期,完成某个项目之后就裁撤了。但由于其由皇帝直接任命,因此有独立上奏的权力,因此各地方往往不敢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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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台

道台即道员,是介于省、府之间的地方官员,清初官阶不定,乾隆十八年规定道员官衔一律定为正四品。道员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分守道、分巡道,一类是专责道员。有河道、驿马道、海关道、屯田道、茶马道等,有的地方单设,多数为兼任。

分守道就是布政副使,协调省布政使与地方各府之间各种关系,一个分守道可以下辖一至多个府不等。分巡道是按察副使,功能与分守道类同,但拥有密折奏事权,所以往往实质的权力超越了知府。专责道员是负责某道的主管,类似项目经理。

  • 府台

府台即知府,东汉时期称州牧,隋代称为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明代正式称之为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职责。

清朝的地方官僚系统分为省、府、县三级,知府的官衔为从四品。而知府作为一府之长,在上需秉承巡抚、布政使等省级官员的命令,在下又需领导县级官员来推进各项工作。清朝的知府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后又增设铺长、承发房。

  • 结语

清朝的官僚系统虽无明文规定,但一般将总督称为制台,巡抚称为抚台, 布政使称为藩台,按察使称为臬台,负责各级学政的称为学台,治理一省之内各道的官员称为道台,知府称为府台。而制台偏重于地方军事,抚台偏重于地方民政管理。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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